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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私人开发商未经农民同意,擅自在耕地建房
来信人 流** 来信日期 2021-07-11
信件索引号 202100002
信件内容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梁园区政府办公室 回复日期 2021-07-11
办理结果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梁园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水池铺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制止“双违”办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私自建房位置在水池铺乡张屯村水池铺乡第一中学南侧、将军路西侧,经现场勘测,该土地占地面积5.5亩,2017年12月29日已经商丘市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商政土〔2017〕130号),符合水池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1年6月20日,水池铺乡庞某未经批准擅自在该宗地上平整场地,开挖地基,拟建设房屋。2021年6月22日,水池铺乡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其施工行为,经调查该建房未取得审批手续,立即对其建设行为依法进行制止,并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商自然资(停)〔2021〕1—86号),目前该房已停止施工。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