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yqrmzf-00001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梁政文〔2022〕106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梁园区企业上市清零计划的通知
商梁政文〔2022〕10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梁园区企业上市清零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园区企业上市清零计划
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区企业上市、挂牌步伐,进一步提升利用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根据“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政策扶持、规范发展”工作原则和“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工作思路,以推进企业上市为重要抓手,着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扩大上市公司数量、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全力推动我区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企业在主板上市。到2025年底,力争有一家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2-3家企业在科创板或新三板上市。
二、推进措施
(一)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由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会同乡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委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立足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及重点规上企业,筛选一批有上市意愿的优质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对象,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梯队规划、分层培育、精准施策、动态管理。
(二)设立企业上市服务专班。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企业上市服务专班,主动靠前服务,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企业合规证明出具、行业部门前期指导、向上对接沟通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全流程服务,合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加强企业家培训,建立模块化培训机制,对处于不同阶段的拟上市公司的企业家进行模块化培训,提高企业上市工作培训的针对性。
(三)优化企业上市营商环境。企业上市服务专班加强对拟上市重点企业服务,依法快速办理企业上市所涉行政审批及证明等事项,如企业需出具合规性证明函件等事项,要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四)加强与中介机构合作。企业上市服务专班邀请各类保荐机构对接梁园企业、项目,助力企业选优配强上市保荐团队。加快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创投基金建设,扶持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大力培育本土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引导基金、创投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发挥其战略投资、专业化管理、项目及人才引进等优势,帮助企业提高上市能力。
(五)加快重点企业上市进程。企业上市服务专班对照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及北交所发行上市要求,深入进行个性化分析,积极引导企业从自身发展阶段出发,选择适当板块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与证券中介机构沟通合作,督促证券中介机构全力抓好上市辅导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对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研究,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梁园区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研究部署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动我区企业上市工作,为企业上市营造良好环境。
(二)依法审慎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列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基础库的拟上市企业,通过指导、教育、警告等方式,推动企业规范发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不合规行为,避免“以罚代管”,促进企业规范、守法经营。对列入梁园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拟上市企业,有关部门对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址等重大事项的,需提前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从轻或免于处罚。
(三)加强考核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区直相关部门企业上市工作进行分步骤考核,根据工作量对各成员单位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四)健全“绿色通道”。区直相关部门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上市挂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上市后备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上市申报等事项办理过程中,由分管领导同志负责,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联审联批,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分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集中办理依法依规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自企业报送材料齐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附件:梁园区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 件
梁园区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薛天江(区 长)
常务副组长:张士彬(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刘振华(副区长)
刘恩太(副区长)
李 莉(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 徐国防(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祝玉波(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智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 明(区司法局局长)
宋兰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红伟(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付于(区商务局局长)
范时光(区应急局局长)
李 超(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曹尚操(区税务局局长)
陈国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董凤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分局局长)
王其言(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张晓波(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调度和整体协调服务等工作,刘恩太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国防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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