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27551766536-2021-00001526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02-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对商丘市梁园区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杨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纳入城市管理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议案中提到“关于新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纳入城市管理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及时、到位,对“关于新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纳入城市管理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有关问题做了具体研究和布置。
一、梁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担负的工作职责,均是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卫保洁工作的通知》(商政〔2017〕4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建村〔2015〕195号)文件规定,并结合市、区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履职的,梁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目前主要工作职责是:
1.梁园区建成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
2.梁园区八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工作。
二、近郊乡镇集镇区环境日常管理工作应属地管理责任,由各乡镇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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