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28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刘福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道路两侧院墙进行宣传法律法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以来,我区始终把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作为“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把打造法治文化墙作为法治乡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是设立墙体法律宣传标语。全区各乡(镇)充分利用国道、省道、县道两侧墙面和乡(镇)政府周边的墙体,书写法治宣传标语,张贴法治宣传版面,主要针对《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村规民约等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题材进行宣传。
二是丰富宣传方式。各乡(镇)有条件的行政村都建有“乡村大舞台”或“农村文化广场”,经常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在四周墙面的宣传板块中融入法治元素,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宣传法律法规和中国传统文化。没有条件的行政村(无大舞台和文化广场),对村内主干道的房屋外墙及院墙进行粉刷,打造法治文化宣传墙,张贴宣传版面,通过顺口溜、漫画、图片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法治文化、传统文化,使农民群众能够出门见法治、抬头学文化,将法治文化、传统文化融入到村民日常生活中,有效地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是持续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我区将继续丰富完善农村法制宣传手段,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积极建设法治乡村、法治梁园。
感谢您对梁园法制宣传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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