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29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0-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冉庆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烂尾社区整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为彻底解决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2016年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我区自2016年11月至2018年底利用两年多时间集中解决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针对每个社区实际,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坚持政府主体、引导群众、量力而行,按照抓完善入住、抓转型建设、抓调整瘦身、抓退出转化工作要求,对已建成、基本建成、停建和待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分门别类推进整改工作,科学处置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区基本情况
2011年以来,我区共开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28个。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12个,产业集聚区2个,农村社区14个。社区建设总投入19.04亿元,建成房屋8690套。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破解新型农村社区难题
1.加强领导,积极部署。我区高度重视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组建了由各责任部门组成的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制定下发了《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区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社区了解工作进展,指导社区整改工作,并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工作。各乡(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区一策”整改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制定了详细的目标任务,并做到责任到人。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提出各种建议,齐心协力,积极主动地推动新型农村社区整改工作稳步进行。
2.建立制度,全面排查。结合市“三·五”基层工作日制度,制定我区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工作“三·五”工作日制度,定期到社区听取群众意见,排查存在问题,组织乡(镇)、开发商、村委会及群众代表沟通,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3.广泛宣传,提高意识。各乡(镇)社区整改领导组组织群众代表与社区承建商沟通协商,召开由开发商、群众代表、整改工作组、村委会成员参加的座谈会,商讨房屋价格问题,合理定价。通过印制宣传单、悬挂过街横幅和文化下乡演出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知晓率,有效引导群众购买入住社区房屋,化解遗留问题。
4.加大投入,完善设施。结合脱贫攻坚工程,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合理布局社区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社区的道路、排污管道、路灯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创造便利的生活条件,解决群众不愿入住的问题。
5.培育产业,带动整改。依托劳动力丰富的优势,结合土地平整、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项目,充分利用社区建成房屋,布局企业生产加工点,方便群众就近就业。不仅解决了社区住房销售利用率,还增加了社区居民收入,带动了附近村庄贫困户脱贫致富。
6.严格督导,确保实效。按照整改时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整改措施进行督查,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全区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2016年11月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区28个新型农村社区累计投入各项资金971.5万元,新建社区服务中心1个,新建幼儿园1个,新建卫生室1个,新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1个。截止2018年底,我区28个社区(7个规范提升类社区和21个重点整改社区)全部完成整改,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舒适宜居的生活条件。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