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2-000003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6-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处罚强制结果信息公开 梁园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被处罚人李静身份证号411***************案件名称李静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堆放物料影响市容案处罚决定书文号商梁罚决字[梁城]第平-601号处罚决定书时间2022年6月9日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处罚依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违反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堆放物料或者商品、设置气模的,限期清理,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擅自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限期拆除,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未能保持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期清理、拆除,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救济渠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他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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