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yqrmzf01-0000106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梁政办〔2021〕20号 | 所属主题: | 规范性文件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第六届运动会暨全民健身大会梁园区奖励办法的通知
商梁政办〔202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区体育事业发展,进一步调动和鼓励全区各级教练 员、运动员、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在商丘市第六届运动会上创造 更好的运动佳绩,根据《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商丘市第六届运动会梁园区奖励办法。
本奖励办法适应于全区各级体育教练员集体项目、各单项体 育训练点、俱乐部、协会、教练员、各类学校体育教师、各项目 运动员。在市第六届运动会上获得奖励名次,均可获得本办法规 定奖励。参加商丘市第六届运动会暨全民健身大会比赛取得的成
绩,以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以及运动员注册证为准。所发各项奖励统计核实后兑现。
奖励标准:参加商丘市第六届运动会各项比赛每获得一块金 牌总奖2000元(其中:教练员、运动员各奖励1000元), 每获得 一块银牌总奖1000元(其中:教练员、运动员各奖励500元),每获得 一块铜牌总奖600元(其中:教练员、运动员各奖励300元)。
监督管理:参加商丘市第六届运动会的运动员如出现资格问 题或教练员弄虚作假,或在比赛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已领取奖励的一律收回。
本办法最终归梁园区体育发展中心解释。
梁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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