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17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梁园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梁政办〔202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单位:
《梁园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园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收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商丘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关于转发豫医保〔2021〕2号文件做好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商医保〔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街道召开动员会,具体安排参保工作,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参保的政策变化,重点宣传补偿的提高,激发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参保氛围。
(二)网络自主参保征缴收费阶段。个人网络缴费主要包括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税保”缴费、支付宝缴费、“豫事办”缴费、网上税务局APP等缴费方式。网上缴费阶段征缴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推进,网上缴费流程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指导或代办,在网上缴费阶段不能同时进行手工录入参保信息登记。缴费信息变更和缴费问题应及时反馈,确保应收尽收,力争实现全民参保工作目标。
(三)人工参保登记征缴入机阶段。各乡(镇)、街道针对无网络缴费能力或因信息问题无法进行网络缴费的人员,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工登记入机,并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各乡(镇)、街道将征缴到的医保资金统一汇入梁园区税务局待报解社会保险费预算收入专户(开户银行: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园支行,缴款账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梁园区税务局待报解社会保险费预算收入专户,缴款账号:34250151******00165),并将征缴数据按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要求进行批量申报,确保费款及时足额入库和费款安全。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8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根据《商丘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有关责任划分财政方案》(商财社〔2019〕15号)精神,各级财政负担分别为:中央348元、省139.2元、市27.84元、区64.96元。区级财政应将补助资金于2022年9月30日前上解至市级财政账户。
三、征缴对象
除按2021年参保对象进行征缴外,鼓励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四、注意事项
(一)各乡(镇)、街道按照参保登记征缴工作安排,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齐抓共管、全程公开。社区(村)干部在参保征缴工作时,一定要建立参保底册,严格参保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积极配合做好技术性指导工作,大力推广手机APP自主缴费,为缴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
(二)社区(村)干部在指导居民参保时,必须提醒居民反复核实参保人员的身份证件,确保身份证号信息正确,并留存参保人员真实的联系方式,确保后续参保管理工作。
(三)要注意风险防控,保证征缴资金安全。需要人工缴费的社区和行政村,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连同参保资料上交到乡(镇)、街道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在征缴期间实行“双限”制度,即乡(镇)、街道每7天或资金达到5万元,必须存入待报解社会保险费预算收入专户,保证资金安全入库,由区医保部门传递征缴计划导入税务系统开具完税证明。
(四)对贫困人口参保对象继续落实医保倾斜政策,全区范围内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困境儿童(含事实孤儿)、重度困难残疾人(二级以上,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或最高标准的定额资助;优抚对象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资金按最高标准的定额资助。以上人员由区民政、农业农村、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和医保部门共同确定名单,医保部门传递征缴计划导入税务系统开具完税证明。(以上享受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的人员如个人自行已在网上或社区、乡镇交费,政府不再代缴,但仍可享受困难群众报销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认真组织,扎实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任务。
(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宣传到户、到人,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为征缴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群众自觉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三)严格程序,细致工作。要严格按照征缴方案,规范征缴方式,做好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修正工作,提高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四)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要做好参保资金的管理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基层开展征缴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等工作,确保我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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