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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0000302 发布机构: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3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梁政通〔2022〕2号 所属主题: 其他文件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梁园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商梁政通〔2022〕2号

为加强和规范梁园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梁园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实际发布本告。

第一条 梁园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为东至李庄乡郑阁村,西至梁园区与民权县交界处,南至黄河故道南侧河岸及林地边线,北至黄河故道河道中线。规划区内黄河故道长12.5km,水面宽度40~200m,平均水深1m,规划总面积411.86hm2。地理坐标东经115°27'34.96"~115°32'42.06"北纬34°34'5.25"~34°38'27.15"

第二条 在湿地保护地带、周边景观规划区内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生态旅游、科学研究、科普教育等利用湿地资源活动以及在湿地公园内进行游憩、观光的游客应当遵守本通告的规定。

第三条 按照《梁园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界界标

第四条 黄河故道湿地公园内的水体、野生动物、植物植被、地形地貌等生态资源均为保护对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鸟类栖息地和觅食环境;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捕捉陆生野生动物。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内捕捞水生动物、植物确需捕捞的,应当经梁园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在指定的范围、地点限量捕捞。

第五条 在梁园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设立开发区、产业园区;

2.围垦湿地、填埋湿地;

3.擅自采砂、取土;

4.擅自排放湿地水资源或堵截湿地水系与外围水系的通道;

5.非法砍伐林木、采集野生植物;

6.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废弃物或排放不达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7.破坏野生动物繁殖区和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猎捕野生动物;

8.擅自引进外来物种;

9.破坏黄河故道湿地公园内保护设施或者监测设施

10.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11.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的行为。

第六条 进入黄河故道湿地公园内应当服从梁园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保护湿地资源,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第七条 湿地公园内水上运输经营船舶和船员的管理包括防洪工程、应急抢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告自布之日起行。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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