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河南商丘段)拟征收土地 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启动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河南商丘段)拟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宗地位于建设街道郭刘社区、陇海社区、邢庄村小秦庄组;平原街道季庄社区范庄组;李庄镇陈菜园村八组,高楼村一组、二组、四组,李梅楼村五组、六组,乔庄村乔庄组、肖楼组、七组,秦小庄村刘庄组、吕庄组、魏庄组、东聂组、西聂组、赵晁李庄组,沈集村一组、二组、三组、沈集村集体,新郑阁村四组、五组、六组、八组,张楼村东组,郑靳庄施庄组,朱楼村四组,朱新庄村东组、西组、朱新庄村集体。线路起点位于商丘市梁园区李庄镇郑阁村,终点位于商合杭铁路,面积为40.5100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河南商丘段),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区政府委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市政建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林绿化局等职能部门及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区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政建设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梁园区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待用地批准后,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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