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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16 09:29:3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和规范《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2022〜2025年为近期,2026〜2035年为远期。

规划主导产业:健康产业(医药制造和体育用品制造)、食品、人工智能。

规划范围:规划总面积25.20平方公里,分南北两个片区,南片区东至忠民河—陇海南路—君台路—民主西路—富康路一线、北至金桥路—陇海铁路一线、西至商荣路—仓平路—康庄路—商南高速—沟渠—商荣路—普惠路—康庄路—民主西路—梁园路—八一西路—商源路—滨河路—文化西路一线、南至文化西路。北片区东至平原路—黄河路—君台路一线、北至北外环、西至黄河路—北外环路—梁园路—忠民河—北外环一线、南至建设路。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结合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并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对规划修编内容进行详细分析评价。同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区域开发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规划规模、规划布局、建设时序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有的放矢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推进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三、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玲

联系电话:0370-2276265

邮箱:gxqtdgh@163.com

评价单位: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瑞丽

联系电话:0371-55230988

邮箱:90504750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参与本项目的公众调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终审:梁园区政务公开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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